台生報宗旨
台生報第二網頁日語版
本期台生報内容
過期台生報内容
好書介紹
活動及消息刊登
網頁聯線
連絡與感想

最新台生報内容摘要4562003.12.25


美国一直在維護台湾主権獨立的現状/連根藤

 在12月19日布温会談的前前後後,美国国務院重複表示「反対両岸的任何一方片面改変現状」。布温会談的席上.布希警告温家宝「一旦中使用武力或以脅迫方式改変台海現状,美国一定奉陪;布希也清楚告訴台湾,美不歓迎台湾採取仕何改変台湾現状的動作」。具体説,布希不希望台湾所謂「獨立公役」。布希対双方説重話,但対中国的重話重於台湾千百倍。
●開羅「新聞公報」移不動主権
  戦後蒋介石受命来台接受在台日本軍的投降,対台湾只具備短期的治権,並不具主権。雖然国共双方都拿開羅宣言作為中国擁有台湾主権的根,可是那只是一紙連蒋介石地不敢簽字的『新聞公報』而已,発布目的只是希望呼中国人民支持「中美合作、対日抗戦」以対抗当時精衛政権与日本合作。因『新聞公報』強調「同盟国無領土野心」的理想,暗示日本殖民地将来部将獨立。当時満州、香港都是日本的殖民地和占領地,機警的蒋介石簽字可能導致「同意」満州和香港獨立,得不失而不敢簽字;邱吉爾失去香港也不簽;羅斯福只希望把『新聞公報』向中国人民廣播,無意假戯真做而簽字。還有公報文中的対象是「歸還中華民国」而非「歸還中国」,中華人民共和国故意模糊対象混水摸魚。総之所謂『開羅宣言』只是一紙無人敢簽負責的『新聞公報』而已,要出賣台湾不夠份量。由比可知蒋介石対台湾只接收治権,無関主権。是故台湾主権到舊金山和約為止,都還在日本国手中。
●舊金山和約維護台湾主権
  美英法等48国一起於1951年与日本幾訂『対日和約』即舊金山和約,迫日本放棄台湾主権。由這点可知当時台湾主権屬日本治権屬「中華民国」,但簽約後台湾主権由日本轉移到対日簽約国手中。該約第27條規定「本條約保管於美国政府的條約保管庫之中,由美国政府対簽字国各提供一副本。」且該約第25條規定「本條約不得提供簽字和批准国以外的任何国家任何権利、権原或優恵」。「中華民国」和中華人民共和国都非簽和批准国,自然被排除在分享台湾主権之外。
  由比可知時至今日,在條約上,美国政府還保管著『台湾領土主権的所有権状』。連戦最近説「台湾的所有権状在中華民国」純屬廃話。美国政府協防台湾、美国国会制定『台湾関係法』,其法源都是根『対日和約』的『台湾條款而来。『台湾関係法』第二條終結「中華民国」轉而承認台湾人民為一具備台湾主権的「外国」,暗示美国政府透過国会的設計,将長年保管的台湾主権交還台湾人民。以上正表示自1979年1月1日起在美国「貶華揚台」的『台湾関係法』保証下,台湾人民已從日本收回主権。由此可見美国透過舊金山和約和台湾関係法的設計,一直在維護「台湾主権獨立」的現状。
  台湾既是主権獨立,当然就無需再舉行所謂「公役台獨」。布希和国務院不希望扁政府舉行「公投台獨」的道理在此。台湾人民知恩必報,應該感謝美国「保管」台湾主権的苦心,而不是不知道理的去誤解布希「干渉」台湾内政而「恩将仇報」。美国政府認為台湾人民已具備主權和治權,就是布希所説的「現状(Reality), 他不希望扁政府「脚穿」無必要的「公台獨」以致改変獨立的「現状」。相反的,美国政府並未反対台湾人民公共政策牲的公投和落実台湾主権的「防衛性分投」
●「隔華論」是解決紛争的良方
  隔離是解決紛争和乱源的最好方法。当台湾間題被捲入国共紛争的内政問題時,戦勝国以『対日和約』的方式将台湾主権從国共紛争中隔開,保管在保管箱中;美国議会並制定台湾関係法片面承認台湾主権所有人的台湾人民,且為防止「中華民国」冒名台湾人民而注消「中華民国」的存在;当然也「不支持」「中華民国」「獨立」。
  另一方面,台湾人民在経過長期的民主化努力,終於在2000年従「中華民国」贏回台湾人民的治権。種主権和治権都掌握在台湾人民手中的「現状」,布希総統在布温会談中,警告中国不得以武力改変「現状」。可惜部分傳統台獨人士年来都堅持「台湾尚未獨立」而努力要改変現状,他們不但怪罪美国維持「現状」,無形犯了「做球給中国打」而不自知。獨立有如大楼的殻;建国有如大楼的内装,前者是硬体、後者是軟体。台湾已經獨立是説国家架構已経完成;剰下的就是制憲、建国理念、立国精補神、国防外交等落実和深化国家体制的内政層次的建国工作。台獨運動已進化到建国層次的正名運動和「隔華運動」。所謂「隔華」就是将紛争和乱源的「?華民国」和其不良派生物從台湾国隔開之意。「中華民国」在経過李登輝前総統実行「省虚級化」「国大虚級化」和「中華民国虚級化」三部曲以後,名存実亡。但其亡霊常被派和連宋拿来借屍回魂、引導中国外力破壊台湾建国工作。在情形下,台湾人民應学習『台湾関係法』的精神,将已虚級化的「中華民国」体制従台湾隔離,保存為「流亡政府」,様做也不致於構成改変「現状」,並要求04年的新総統根台湾関係法第15條「依適用於台湾的法律成立(政府)組織」的規定,将現行的政府收編和改組為台湾政府,都是内政層次和受命於人民的総統行政権所能解決的問題,也是深化「現状」的作法。
  戦後台湾有二條軌道,一条是「中華民国」軌道、一条是台湾人民軌道。1979年為止美国採用「中華民国」軌道,79年1月1日以後美?改採台湾人民軌道,不只美国如此,国際社会更早如此。台湾内部由於長期戒厳令和国民党政権遺毒和後遺症,必須耐性治療復健,因此国際社会耐性等待台湾人民以「台湾国政府」名義走出国際社会。台湾人民不應再迷失於「中華民国」亡霊,?快認同台湾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