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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台生報内容摘要465期2004.9.25
為阿扁的「台湾」宣示祝福--台湾終於踏入台湾関係法的保護傘内/連根藤
●阿扁的「台湾」還無法獲得美国的外交承認
陳水扁総統於9月2日在貝里斯向記者宣示「中華民国最真実的簡称就是台湾」「台湾,ROC」不是好的簡称」,他的意思是説堂堂正正用「台湾」就好了。阿扁的這一宣示,已経符合了『台湾関係法』的第2條(a)項的定義了。(a)項強調1979年1月1日以後,中華民国已被改称為「台湾統治当局」,又第15條的第(2)項規定台湾統治当局可簡称為「台湾」。由此可知「台湾」是已被美国停止使用的中華民国的代用名称,簡稱与代稱相近,可知陳総統的「簡稱説」最有根據的。由於中華民国名称還保存在聯合国憲章憲,国際社会禁止「台湾」継續使用,可是「台湾」却依然故我照様使用而被国際社会認為頑固不化、製造麻煩,以致造成外交孤立的最大原因。陳総統宣示使用「台湾」,是順應国際社会安排的守法態度化,也是開始歩入台湾関係法保護傘内的一大歩。
可是這個限定為中華民国簡称或代称的「台湾」只是継承中華民国的「台湾」。因為中華民国是受命來台暫時占領台湾,接受在台日本軍的投降為目的而已,並未得到台湾主権,真正得到台湾主権的是戦後被日本放棄的島上的台湾人民。由比可知阿扁努力宣示的「台湾」竟然是只具行政権而不具主格的「台湾」。因為関係法第2條(a)項的後半段就規定『美国総統同日中止「台湾」与美国之間的政府関係』,所以阿扁做為「台湾」的最高行政官,也無法獲得美国的承認。美国的台湾政策就是以「台湾」和台湾人民的二元論取得平衡的。
雖然「台湾」没有主権,但是台湾人民有主権,現在両者都認同台湾人民而可合作無間,加起来再以台湾人民為主軸來制憲落実国家体制,就是符合国際法的「台湾国」了。這個台湾国才有資格加入聯合國。因此阿扁的「台灣」宣示已經前進一大歩了。
●日本放棄台湾主権和島上人民表示台湾主権已歸還給台湾人民
二次大戦戦後処理中的台湾,循一定的法則発展。中華民国雖然受命占領台湾,只是一個「過期滞留」的外来政権而已
。美国利用蒋介石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国加入聯合国而犠牲了台湾人民的民主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国加入聯合国以後,蔣政権已無利用価値,所謂中華民国也成為一個無用的障礙物。但是美国還是礼貌上延至1979年1月1目才将這個在1971年10月25日已被聯合国停止使用的中華民国無効招牌拆掉,改以「台湾統治当局」或簡稱「台湾」取代中華民国。美国用『台湾関係法」将中華民国軌道停掉,同時起動具有台湾主権的台湾人民新軌道。因此美国的「一中政策」不承認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承認台湾人民擁有台湾主格和擁有与美国人民之聞的種種関係;也承認台湾人民是一個具備国家地位的「外国」,可享受美法律賦与諸外国所有權利的同様権利。
台湾人民具備台湾主格和擁有很多主権国家擁有的權利;「台湾」則無領土主格,只是台湾人民的「窓口」或代辦人而已。例如美国只賣台湾人民防衛性武器而不是賣「台湾」武器,「台湾」只能做台湾人民的代辦機構而已。「台湾」的行政権雖管到金門、馬祖,但是美国透過日美安保条約,只協防台湾海峡和台澎,不協防金馬,因為美国認為金馬是中国的領土。台澎諸島和海域才是台湾人民的領土和領海。這都是根據聯合国憲章和奮金山和約安排好的解決方案而來。
●阿扁的「台湾」應該努力的方向
台湾人把台湾人民、「台湾」和中華民国三者混在一起是産生社会混乱的最大原因。台湾主権威「産権」所属如果交代清楚,「主客」地位自然分明,自然不会産生中華民国和台湾人民爭「産権」的現象;也不会産生?藍反客為主,要台湾人民聽命他們的錯覚;更不会産生中華人民共和国也想挿一脚企図「争産」的貪心。
要確立台湾人的主体性和認同,應該先確立台湾人民才是台湾主人、才是2千3百萬台湾人認同的唯一対象;「台湾」只是第二優先;中華民国只是第三優先順序。数年来阿扁定位中華民国而自外於台湾関係法政使自陥外交孤立。宣示「台湾」雖有進歩,但是因為它継承中華民国,所以美国不願承認、也不希望「台湾」改変中華民国国号或宣布「獨立」。理由是台湾人民已経獨立,其「法統」是從奮金山和約而来,与中華民国法統完全不同,不能因「台湾」宣布「独立」而侵犯台湾人民的主権,致使台湾和台湾人民陥落中国内政間題的旋渦。讓中国獲得侵略台湾的籍口。
宣示「台湾」以後,阿扁應該努力的是透過教育部有系統的教材,将上述台湾主権所屬明確教給学生;並自我定位為台湾人民的民選総統,而不足空洞的「中華民国総統」。只有這様做,阿扁才走会受到国際法尊重的主権国家的総統、也才有権去解決台湾問題。従来的「台湾」或台湾統治当局的「総統」雖然比空洞的「中華民国総統」受尊重,但還是没有権利解決台湾問題。台湾人民要獲得美国的外交承認,只有根據台湾関係法,譲我們民選的総統自我定位為台湾人民的総統代表台湾人民去交渉才有可能。至於対已名存実亡的中華民国的處理,就該讓它以流亡政府的形式継続存在於台湾吧!--就像在印度的西蔵流亡政府一様。這様做是因為有極少数不願作台湾国国民的中華民国遺民,需要有一個棲身之地也。提供他們一個流亡政府才可避免他個在台湾国「妖飽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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