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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台生報内容摘要481期2006.1.25
化解台灣國周邊的障礙/
連根藤
台灣人民建立台漓國今日已成為普遍的共識。台灣國雖然已成為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不過在國家正常化的過程上,周邊還存在著下列實物上和覦念上的障礙。我們應該用智慧化解這些障礙,才能順利推行台灣國的正常化。 ●從中華民國到-中華民X-過去在「省政府」上面存在一個寄生的空頭「中央政府」。察其原因,台灣只是軍事占領地,占領的不是中華民圍政府,只是一蔣介石元帥一個人的台灣占領機構而已。蔣介石在1949年初下野以後到死去為止,他的職位一直只是「台灣占領軍司令官,「蔣總統」云云是違法虛構的,因此他搬入台灣的只是一個占領軍機構,南京政府從未搬入台灣這是1945年到49年的狀態,他必須虛構「中央政府」騙人,19年中華民國亡國,但台灣仍存在聯合國軍名羲的蔣介石占領機構。 49年當時聯合國軍統帥麥克阿瑟以台灣是聯軍占領地而反對蔣介石將南京政府搬入台灣,要他搬到廣東。蔣介石占領台灣是根據一般命令第一號聯軍授權而占領的,他當然不敢公然抗命。可知由聯軍和美國的立場看,蔣介石搬入台灣的不是一個流亡政府,只是一個台灣占領軍機構。何況蔣當時已下野,政府交給李宗仁。 但是蔣介石到台灣以後,不管麥帥的反對,掛起「中華民國」招牌,在沒有國民大會背書下自封「總統」這種欺瞞作法,是他的代表在71年被UN2758號議案驅逐的最大原因。可知49年以後在台灣掛牌的「中華民X」只是占領軍機構,不是國,也不是「流亡政府」。美國對蔣介石的「中華民x」遲來的處理是79年的「台灣關係法」將中華中華民X還原為台灣統治當局--即台灣占領機構也。是故台灣國的篆常化,應該從已不存在的中華民國,轉化為只是占領軍機構的「中華民國x」才能突出台灣國的主體性。 ●從「改名台灣」到「尊名台灣」 中華民x既然不是「國」 ,則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國」,就非台灣國莫屬了。不但如此,如「二個中國」「國共統一」等中國問題,都是一種虛像,在49年已解決完了。台灣問題用單純的戰後處理模式處理就可以了。而且中華民X既然不是國家,自然沒有將它改國號的問題了。我一直認為「台灣」是舊金山和約的台灣主權的登記名稱,是不能改的,只有建立「台灣國」才合乎登記名稱,才能合法繼承日本放棄的台灣領土主權。因此「正名台灣」不是改名台灣,而是「尊名台灣」,以台灣之名為尊為重。 改名派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他們以為中華民X是一個與台灣國重疊的國家,只是用中華民X無法進入國際社會,所以應符中華民X改名.且說不一定要用「台灣」名稱。他們末考慮主權所屬;也末考慮中華民X只是受命聯軍的外來占領機構.不可能就地建國合法化。占領是無法變更占領地主權的。且堅持中華民X名稱的人當然反對名稱被改名,所以改名派與反改名派一直造成台灣內部的對立。 尊名台灣的好處是,它不涉及中華民X的存在與否,更積極的說它肯定中華民X的存在.也就是尊重台灣國和尊重中華民X占領機構可兩立,而且鼓勵台彎國民感謝占領機構最後達成輔助台灣國建國的功勞。台灣人民被日本統治50年,很多人感謝日本對台灣建設、教育,雖然日本末助台灣人民建國;中華民x最後如果助台灣人民建國,後世台灣人民對它的感謝一定不亞於對日本建設台灣的感謝吧。是故中華民X絕不能被改名「台灣」的登記名稱也絕對不能被改名。
現行的「中華民圍憲法」在中華民國於49年亡國以後,已無法效,不過是歷史文獻。49年以後在台灣施行的法律都是無根據的,充其量只是臨時法令。即使是中華民X「立法院」通過的「法律J」也不能強加於主權者的台灣人民。這些矛盾即是今日「中華民X台灣」無法獲得國際社會認証的重要原因。
三合一選舉大敗以後,民進党似有覺悟。擁有天時地利的民進党,要轉敗為勝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忠實向台灣人嚴說明台灣問題的本質,忠實執行「台灣關係法」
中有關台灣統治當局和台灣人嚴之間的角色分擔,以台灣人民為母體,台灣統治當局長中華民x政府)為產陴的道理,忠實執行遲來的戰後處理,助人民制憲,向人民實行新憲法教育,為人民辦接納「
台灣國憲法、的公投,最後辦第一屆台灣國總統的選舉和就職,由新總統接班行政、立法、司法等部門和工作。中華民x扮演「台灣國產婆」和完成受聯軍依聯合國憲章第76、77條所付託的重任,既不改彎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的現狀況(status
quo),也是用民主的方式落實國家體制,自然會被國際社會所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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