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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報内容摘要501期2007.9.25

評入聯公投 入聯申請 返聯公投的適法性/連根藤

●美國是在維護人民的權利
    謝長近今年4月15日在中社演講最先提出「入聯公投」以利「改國號」的主張。但我一直主張擬似中華民國非國家,無國號可改,可是我贊成入聯投可匯集民意。美國對於台灣人民的政治行為一貫尊重,即使台灣當局執行人民的政治要求,美國政府也不會出面干涉。當阿扁在5月22日向加州的賀錢杜教授表示「入聯公投要一總統選舉同時舉行」之後,美國政府即派薄瑞光於6月18日向扁傅話表示「我們態度很明確,作了我們一定會說話」,理由是入聯與所謂「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綁在一起表示「中華民國主導入聯,要台灣人民的總統選舉才能綁入聯公投。8月9日前亞太助曒瑞福也專程來台告阿扁說「華府認為有爭義才辦公投聯,保必再辦公投,既然70%以上贊成以台灣名義入聯,何必再辦公投?但無損台美關係。」

    可見阿扁是在明知美國不支持,卻想利用美國的不支持,來達遷成哀兵必勝的效果。本文的目的是要論述入聯公投、入聯申請、返聯公投3案的適法性問題。

●入聯公投案的適法性

    公投是國民的權利。依台灣關係法,台灣人民具備國家地位,可參加包括聯合國的國際組織,因此台灣人民是有資格辦不損害台灣法律地的位的公投的。所以台灣人民要辦公投,美國應不會反對才對。

    另一方面,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所以台灣人如果是以「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就無公投權,美國政府反對的是這一點,阿扁有義務向美國官員解釋,台灣的入聯公投以台灣人民的身分行使,而不是以不是國家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舉行。美國有幾位官員針對入聯公投發言。8月29的副國務卿尼格羅彭提重申「台灣當局的入聯公投美國視為華獨的一步」。但9月6日台灣關係起草人之一的費浩偉就曾提醒美國官員,反對台灣公投之舉可能造成違法行為,指的是違反「台灣人民依台灣關係法擁有以公投決定是否加入包括聯合國的國際投決定是否加入包括聯合國的國際組織的權利。」 9月13日亞太副助卿柯慶生坦白說「美國不反對公投,但「台灣的入聯公投涉變更國號」,他的意思是「以所謂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公投,投出的結果變成以「台灣」國名加入聯合國,所以涉及「變更國號」」。為此阿扁應該告訴美國「公投是以台灣人民身分舉行,台灣人民要求以台灣國名入聯,符合台灣關係法中:台灣人民有權參加國際組織的規定。」

●入聯申請案的適法性

    入聯申請是主權國家才有的權利,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所以無資格和無權提出入聯申請。另一方面,美國視台灣人民為國家,但是聯合國並未視台灣人民為訴家,所以台灣人民現在也無資格提出申請案。必須等到認領台灣國,選出台灣總統後,才有資格提出入聯申請。但因無罰則,提出如能表示人民認領台灣國的意志,提出是比不提出好。問題是提出入聯申請的人,應是台灣國總統本人或外交部長,絕不是沒有國家地位的「中華民國總統」。所以就入聯申請的適法性而言,阿扁是站不住腳的。但是美國政府並未追究這點。

    阿扁於7月20日和27日2度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以台灣名義的入聯申請案」第一次被忽視、第二次被回函「依聯合國2758號決議,台灣變成中國的一部分,所以無權提出入聯申請。」這完全是無稽之談。美國政府為此於9月6日行文聯合國秘書處表示「美國不接受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說法」。連保守的日本外務省也於9月8日訓令日本駐聯合國代表向聯合國秘書處表示「秘書處對台灣地位的認家不適切,日本只放棄台灣,但未指家放棄給誰」。這些是提出入聯申請預料不到的大收穫,本案雖未被納入議程,但已經夠了。

    為了明年的入申請案能被排入議程,2008年台灣一定要選台灣入民的總統才有權利代表台灣人民提出入聯申請,才會被聯合國秘書處所受理和排入議程。如果繼續選「中華民國總統」,已被明告不是國家焉有總統,等於白選,也等於讓反台灣的馬英九可以混水摸魚,他不但無權代表台灣人民,更不會被國際所尊重和承認。政府無權讓反台灣國的人得以參選台灣總統,混水摸魚、危害。應規定總統候選人需要效忠台灣國。

●反聯以投案是空頭支票

    這次韋德寧說「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衝著反聯公投而來,警告台灣人投它一票等於投給死人,無法兌現,形同空頭支票。

    返聯公投含幾點矛盾。一是它是建立在「二中」的基礎上,與馬英九和中國黨一貫的「一中」主張互相矛盾,難怪中國表示寧信連而不敢信馬英九,二是投票給返聯表示送給中民國國家地位,造成改變台灣法律地,形同美台灣領士家台灣國的人,投票返聯,助長馬英九反對台灣國。需知返聯公投不但騙票,還騙台灣領士主權。

    站在政府立場,舉辦返聯公投等於「拿印給不肖子蓋印送財產給他人」一樣,政府要負大部分責任。年前有獨派人士要在總統府前的獨派集會上設2個投票箱,讓參加者投票選擇台灣國或擬似中華民國,我起而反對。他們可能認為台灣國一定贏。但卻未想到何苦提供機會「圖利中華民國」?形同拿印鑑給不肖子民蓋印送台灣主權給已被中華人民共合國所繼承的擬似中華民國。台灣人投一票給它,它就增加一分的權利。因為民進黨政權標榜擬似中華民國,無法禁止圖利中華民國的可能變更台灣法律地位的返聯公投,所以需要美國一直為人民禁止可能變更台灣法律地位的公投案,才不會讓無知的台灣人拿印鑑隨便蓋印送主權給他國。

    總結而言,國際力告訴我們:中華民國(或曰台灣統治當局)不是國家;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台灣法律地位未家(即台灣領土主權不屬任何外國--台灣法理獨立的根據和防衛堡壘)三點一套,一個月來都變成明牌了。台灣人要吃好自己動手!台灣國已是唯一的存在和選項了。2008年我們堅持要選舉台灣國總統,我們的一票只希望投給台灣國總統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