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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報内容摘要508期2008.4.25 台灣國正常化的三個運動/連根藤 ●4個台灣有3個不是國家 5月20日馬英九先生將「繼承」阿扁的「台灣統治當局」成為「台灣總統」。馬氏去年11月2323日在東京接受灣記者質問時,我問他「反聯公投馬先生為保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他答:『因為使用中華民國名稱有困難。」他又說「我可接受選台灣總統,但不接受選台灣國總統。」馬先生的「台灣」只是「台灣地區」的簡稱,他的「台灣」不是國家。中國党的「台灣」沒有主權,他們說「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 第二個「台灣」是民進黨的台灣。民進党說「台灣等於中華民國:台灣主權獨立,國名叫中華民國,領士包括台澎金馬。」民進黨以這個「台灣」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運動和「入聯公投」被美國反對。美國務院說「台灣或中華民國不是國家」「入聯公投涉改變國名」「涉片面改變台灣法律地位」。反對是因金門馬袓是中國領士,不能和台灣挾在一起;再者「中華民國」只是台灣統治當局之一,不能與主權者的台灣人民劃等號。所以民進黨的「台灣」對非國家。 第三個台灣是「台灣關係法」的台灣人民,此即「台灣及澎湖諸島、島上人民和根據施行於島上之法徑所創立的自主獨立體(即國家)和組織之協會。」台灣人民具備國家地位和可以參加國際組織;且美國說到「外國」時,包括台灣人民,所以台灣人民是一個國家,叫做「台灣人民國」或台灣國。 台灣的成立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83條「1.聯合國關於戰略地區的任務,包括信託統治協定的條款和其變更或修改之承認,由安理會執行;2.第76條所揭示的基本目的適用於各戰略地區的人民。」第76條「信託統治的基本目的:b.促進信託統治地區住民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教育之進步……依信託統治協定讓住民漸進發展到自治或獨立。」第77條信託統治地區包括「b.因二戰結果從敵國分離的地區。」以上表示台灣屬信託統治地區、已由安理會執行信託統治促進獨立,無需再經過如一般信託統治區需大會表決程序。是故台灣人民已完成獨立建國,只需人民認領國家即可。 第四個「台灣」是台灣統治當局,這個只是安理會為主的聯合國軍代表吋,任務是輔助台灣獨立,「中華民國」軍事代表團只是台灣統治當局之一,這個「台灣」只是代理台灣人民行政、輔助人民獨立建國的代理機構,本身不是國家。 綜上所述,四個台灣有3個不是國家,只有台灣人民這個台灣才是國家。這是根據國際法和美國的台灣政策而來的結論。希望這成為政黨、學界、輿論界等對台灣國的正確論述,來展開台灣國正常化運動。 ●「反獨避獨,促統避統」宣傳 中國對台灣不斷施以「反獨促統」宣傳,對於有獨立傾向的民進黨政權,其重點放在「反獨」宣傳。民進黨政權不願正面迎戰,只好漸離獨立陣營而投靠「中國問題」,陷落中國預設的陷阱,也破壞了美國「台灣關系法」所設定的台美人民之間的有利關係。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以「四不」限制「中華民國」片面改變台灣的法律地位,致「中華民國」對美中兩面不應好。民進黨政權因「避獨」而標榜「中華民國」的結果,變成「抗美」而麥壞了台美人民的密切關係致慘敗械喪失政權。 中國對於傾向「終極被統」的中國黨政權可鮔採取的手段是「促統」。未來中國黨政權在中國促統的壓力下,「避統」的力學效應必然產。中國黨自蔣判石時代以來,是靠美國輔助而存在,很多黨政要人都有美國綠卡或國籍,是親美的。對「親美的中國黨和抗美的民進黨」再考慮馬氏國防預算要從GDP2%增到3%和通過軍事預算,美國希望馬當選可想而知。其反對「入聯公投」只是選舉助馬的段。 美國不是無條件支持馬英的:馬本人親美;且馬接受美國「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只是馬氏顧面子「說之在先」,只是馬氏顧面子「說之在先」,不像阿扁要等到就任時才被迫說出「四不」而已。馬有選民的壓力和美國的壓力,「避統」壓力是很大的。 「促統避統」效應有助於把民進黨政權因「避獨」的結果而被矮化成中國內政問題或「分裂國家問題」的台灣問題,挽回到國際問題的舞台上。「避獨遠離台灣國;避統接近台灣國」,所謂「塞翁失馬」此之謂也。未來的中國黨政權既自稱「中華民國」,照樣會受美中丙面擠壓,無法展開外交、無法對人民提出國家願景。但台灣人民應該更認同「台灣關係法」所賦與台灣人民的國家地位,透過在野的社會運動推動國家正常化的全民啟蒙運動,則時機一到必然水到渠成。 ●台灣國正常化的三個運動 要使台灣國正化,台灣人一定要推動下面三個運動才能達成: 1.台灣意識革命運動 台灣人像一台電腦,硬體是台灣製,但軟體是中國製,不依台灣軟體操作。解決的方法是需要訓練一群人開發台灣製軟體,再來也需要有一群人開發台灣製軟體,再來也需要有一群人透過運動後以不知不覺的方式,把台灣人的中國製軟體漸進換成台灣製。當然這也可以透過媒體和教育來做,但媒體界和教育界的台灣製軟體不一定是純粹和高性能。不過還是可分級進行意識革命運動。這個運動已經進展很大,最後的階段要求更高性能的台灣製軟體,這是運動者必須推動的重要運動。 2.選舉運動 選舉運動雖是屬於政黨的工作,但是運動家也需要利用選舉的高潮啟蒙台灣國理念:說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沒有「國民資格」;台灣人民才是國家,才有國民資格選總統;我們的票票是要投給「台灣國總統」的,就這樣對人民啟蒙。對候選人則勸告他們表明「我是台灣國的總統候選人」。一互他當選表示台灣國已獲得「認領」,他就是代表台灣人民和台灣主權的總統,必然會受到美國議會和國際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3.台灣國認領運動 台灣國經過聯合國憲章第76條的軍作,在國際上已經是一個事實獨立和法理獨立的國家。只是台灣人 民不知認領;且人民選出的台灣人民的總統,使綁在不不是國家的「中華民總統」虛任,不來台灣國總統大位就位,以致喪失優厚的台灣國總統的資格而不被國際尊重和承認而已。 認國運動不是「正名運動,後者牽涉到「中華民國」的處置,不敢面對現實,無法說明「正名」以後「中華民國」變成什麼,是被台灣國繼承而消失或不繼承而如何存在?沒有一套「台華」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案。且改變「中華民國」名稱會引起台華爭端而造成社會不安。 認國運動是「復名運動」,就像原住民要恢復原住原來的姓名一樣,很矛然的。台灣人民女恢復台灣名稱,且台灣國是願意認領的所有台灣住民的國家。而「中華民國」既然不是國家,它可依舊存在於台灣,且可以運用1年1百多億的金門、馬祖的國家預算託管金門馬祖,讓「中華民國」成立「止馬託管區。也讓不願當台灣國民的人可以保持「中華民國國籍」,「中華民國」可在台灣設「代表部」居住台灣。原來的金馬住民如果願意也可優先歸化為台灣國國民。 馬英九政權5月20日就要開始,那只是台灣人民的行政代理機構,無權代表人民與中國締結變更台灣法律地位的協定。他負有輔助台灣國正常化的任務。他的「中華民國「照樣會受到美中雙方的排擠,他需要對中國的「促統」找「避統」之地,我們所推動開路的台灣國正可成為馬政權的避難所。 長期以來,「中華民」和台灣國已成為「共生的結構」,這是歷史的共業。透過全民努力的認國運動,希望台灣就像一位呂姓的學友所預言的:「陳水扁確立中華民國:馬英九確立台灣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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