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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報内容摘要528期2009.12.25

金馬留白使台灣 水灣關係法的法架構內/連根藤

●金馬「留白」

就任以來在國際上探行「外交休兵」和「去中華民□化」的馬英九當局,於11月18日發表「台灣領海基線」,繼承了李登輝時代1999年1月1日的同樣創舉,劃定台澎國領士和領海的金馬避開,之謂金馬「留白」。馬當局的作法是正確的。他選在17日「歐胡共同記者會」上,歐巴馬公開堅持「美台關係美國要遵守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處理」的翌日作此發表,具有台美互動和教育民眾、形成輿論的陔欺。金馬留白以後,中華民口與台灣統治當局的領域全一致,已可直接適用台灣粉係法的解決模式。

   美國是台灣戰後處理的主要國家,對台灣法律地位一直堅持「台灣法律地位未定」是現狀,不屬任外黃,海峽兩岸不得片面改變這個「未定的現狀(status quo).

    至於金馬,在國際法上是國國的一部分,中國也已把它劃入領海內。1960年代初期甘乃迪在競選總統時,就已主張蔣當局應從金馬撤軍和美國不協防金馬,只協防台澎而當選。美華互防條約和台灣關係法也都不包括金馬,重點是放在協防台灣領土、領海、領空和人民。金馬的地理位置對台灣而言,是非常難守的所在,台灣子弟也不為防衛金馬而戰,且台灣對金馬只擁有行政權,未擁有主權,其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金馬住民可投票決定是否繼續作為台灣的行政區,這是金「留白」待決的問題。金馬留白使台灣問題單純化,可減少中國介入台澎的戰後處理。

●中華民口的台灣統治當局化

  蔣介石於1950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中華民國只是「同名異物」,所以連英國等和聯合國都不承認它。聯合國1971年的2758號決議案以「驅逐非法占據聯合國各機構的蔣介石代表」表示中華民口非國家才會在同意票未滿3分之2的情形下被趕走 且是「非法占據「才招致被驅逐的結果。中華民口真是四面楚歌走投無路。

   再者1979年美國政府並非與「中華民口」斷交,而是先把它「作掉」還元為「台灣統治當局」後,再由美國總統對台灣統治當局停止政府關係。這表示美國政府也不認為1950年在台灣北成立的中華民口是個國家,它只是「使美國政府當作ROC而承認的台灣統治當局」而已。這點,長期當蔣經國英文秘書馬英九,必然看過英文版台灣係法,知台灣統治當局(中華民口已被作掉)沒有國家地位,在國際上行不通。這是他為何對外去中華民口,不使用中華民口的原因。

   歷史常有重複性:1949年蔣介在被中共追得走投無路之時,寧願放棄中華民國,逃亡來台接下麥克阿瑟為他安插的「台灣統治當局」元帥,雖然這個務是屬於暫時性的。類似的是2008年以來馬英九被美國議會和台灣關係法作掉中華民口,迫得招架不住之下,不得不放棄這個蔣石所虛構的中華民口,也退到台灣統治當局這個安全地帶。這就是中華民口的台灣統治當局化的力學,而在這個轉化的過程中,因為前者有金馬「領有權」,後者沒有而造成金馬留白的結果。中華民口的最高統治當局化,不但可以減少中國的介入,也有助於把台灣問題收納入台灣關係法的「法架構」,使美國可依其國內法助台灣人民認領台灣國。

●中國的張騫或台灣的「國父」

   中學時代讀張騫通西域,把西域納入西漢版圖的故事而常常連想到馬英九一定很想成為「台灣終極被統」把台灣併入中國版圖的現代版「中國的張騫」。但是台灣不是西域,也不是無主權的香港,是國際法界定的主權獨立的領士,居住2千3百萬人民的民主法治的國家,7成以上的人民熱心維護自己的國家,且其安全保障也相當完備。

   台灣人民、主權、國家是「三位一體的」,國際客觀條件是台灣人民已是一個國家,叫做台灣國,人民也已經坐在「台灣國」輪上,只是選不出一位區長而已。可幸台灣關係法正是台灣人民的獨立法,人民隨時都可選出台灣人民的總統當長就可出航。台灣關係法教我們:台灣人民才是主權和訴家的代表。在此局面下,台灣人民的國家正常化可採用的本模式:馬英九是台灣的「麥克阿瑟」,為日本國制家日本國憲法草案讓日本貴族院(議會)審查通過,依憲法選舉和組閣,維持獨立狀態。依照台灣關係法,馬當局必須扮演接生台灣國的產婆角,也就是設計和製造台灣國之「父」。本來這個角色是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該做沒做而得罪美國和聯合國等國際社會的。馬同樣負有這個任務,還有機會做。如果他不做,這個「訂單」還可交給下一任的「台灣統治當局」做,只是台灣人民一定需要堅持台灣主權到底,至台灣統治當局「大政奉還」給人民為止。